市教委转发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2830

  

市财政局关于对我委系统某单位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以及我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等情况的通报,

  

  

  

津教委财〔20181

  

  

市教委转发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和采购限额标准等文件的通知

  

市教委机关,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

日前,天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津财采〔201739号)和《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小额零星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740)。为进一步加强市教委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积极推进依法采购,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同时,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各单位要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明确政府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科学界定岗位职责,协调内部工作流程。着重加强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选择、政策功能落实、履约验收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管控,严格依法依规,落实主体责任。对应进行政府采购而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财务部门不得支付资金。

三、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细化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流程,依法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强化单一来源采购和进口设备采购管理,加强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认真执行电子商城和自主竞价采购,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四、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范围为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农学院、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市职业大学、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等19家单位。

  

附件:1.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2.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小额零星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政府

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津财采〔201739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各集中采购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20171113日   

  

  

  

  

  

  

  

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和采购限额标准

  

一、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序号

品目名称

品目编码

备注

A

货物类



1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4

不包括计算机工作站。

2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5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3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A02010107

  

4

打印设备

A02010601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5

显示设备

A02010604

指计算机显示器。

6

扫描仪

A0201060901

  

7

计算机软件

A020108

指操作系统软件、办公套件、信息安全软件。

8

复印机

A020201

  

9

投影仪

A020202

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10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

指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喷墨多功能一体机。

11

传真机

A02081001

  

12

空调机

A0206180203

指分体壁挂式、分体柜式等民用空调。

13

电视机

A02091001

  

14

家具用具

A0601-A0607

指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

15

乘用车(轿车)

A020305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16

客车

A020306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17

消防车

A02030708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18

清洁卫生车辆

A02030728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19

电梯

A02051228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20

视频监控设备

A02091107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21

医疗设备

A0320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22

消防设备

A032501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23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A0324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C

服务类



24

会议服务

C0601

  

25

机动车保险服务

C15040201

  

26

印刷服务

C081401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27

物业管理服务

C1204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28

环境服务

C16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

品目

名称

品目编号

项目名称

天津市教

育委员会

教学专用仪器

A033412

教学用原子物理及核物理仪器

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

教学用电子学实验仪器

教学用机电实验仪器

教学用心理学仪器

教学用化学分析及化工仪器

教学用生理仪器

二、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品目名称

品目编码

备注

A

货物类



1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4

不包括计算机工作站。

2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5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3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A02010107

  

4

打印设备

A02010601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5

显示设备

A02010604

指计算机显示器。

6

扫描仪

A0201060901

  

7

计算机软件

A020108

指操作系统软件、办公套件、信息安全软件。

8

复印机

A020201

  

9

投影仪

A020202

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10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

指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喷墨多功能一体机。

11

传真机

A02081001

  

12

空调机

A0206180203

指分体壁挂式、分体柜式等民用空调。

13

电视机

A02091001

  

C

服务类



14

会议服务

C0601

  

  

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20万元。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分散采购。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类、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工程类项目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以上集中采购目录的适用范围为津内单位,驻津外单位可以在驻地实施分散采购。

(二)尚未依法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的区,除市财政部门确定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外,不适用以上区级集中采购目录。

(三)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不得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四)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根据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采购规程,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将集中采购项目转委托。

(五)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

(六)市教育系统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主体范围和具体要求由市教委确定,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七)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采购人不得将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八)集中采购目录内小额零星采购的有关事项由市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九)本规定中品目名称均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对应内容确定。

(十)本规定中所称以上均包括本数。

  


附件2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18年度

小额零星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财采〔201740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津财采〔20173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度小额零星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2018年度实施小额零星采购的范围为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台式计算机等品目,详见《2018年度小额零星采购范围和采购方法》(见附件1)。

二、采购方法

小额零星采购采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网上商城采购三种采购形式,均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实施采购。

(一)协议供货采购方法

具体分为单品牌竞价采购、自选品牌竞价采购和多品牌竞价采购3种方法。

1.单品牌竞价采购。即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协议供货项目,采购人可以点选所需产品并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公告期满后,满足项目需求的入围供应商可在竞价周期内,提交一个不可更改的价格。竞价周期结束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提交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项目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2.自选品牌竞价采购。即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协议供货项目,采购人可以提交项目需求,自主选择不少于3个满足项目需求的品牌,并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公告期满后,满足项目需求的入围供应商可在竞价周期内,提交一个不可更改的价格。竞价周期结束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提交有效报价的品牌不足3个,项目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3.多品牌竞价采购。即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协议供货项目,采购人可以提交项目需求并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公告期满后,满足项目需求的入围供应商可在竞价周期内参加竞价。竞价周期结束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提交有效报价的品牌不足3个,项目废标,重新组织采购。

以上采购方法的采购信息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竞价周期是指供应商网上报价时限,为2个工作小时。竞价周期结束后,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名称和项目最低报价将一并公开。

(二)定点采购采购方法

定点采购项目采用定点自主采购方法实施采购,即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定点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自主择优选择入围供应商商价并实施采购。

(三)网上商城采购方法

网上商城采购项目采用商城自主采购方法实施采购,即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自主择优选择商品实施采购。

采购人选择商城自主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如货物单价超过10万元且不足20万元,可以按实际价格采购,但每次只能采购一台。

三、供应商入围办法

除会议服务项目外,2018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供应商通过登记备案方式确定入围资格,所有符合法定条件的生产厂商、服务提供商、代理商均可随时登记备案成为入围供应商,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登记备案的具体要求按照《2018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要求》(见附件2)执行。

网上商城采购和会议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入围方式,请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相关信息公告栏目。

四、有关要求

(一)采购人不得以拆分项目多次采购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属于小额零星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同一采购计划应一次执行,采购人也可依法选择公开招标等其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对单品牌竞价采购、自选品牌竞价采购和商城自主采购项目,采购人以同种方法采购同类产品,每月不得超过2次。同类产品是指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要求,小额零星采购范围内具有独立品目编码的品目。

(三)对小额零星采购项目,采购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编制采购预算、备案采购计划、公开采购信息、公告并备案采购合同、进行履约验收等程序。

(四)各区财政部门可以共享市级小额零星采购平台,也可以自行组织实施。

(五)本通知所述采购金额为预算金额,金额标准中以下不包括所列金额,以上包括所列金额。

(六)本通知自201811日起施行,201911废止。

(七)《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试行电子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615号)于201811废止。

  

附件:1.2018年度小额零星采购范围和采购方法

2.2018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要求

  

  

天津市财政局

20171127日  


津财采〔201740号附件1

2018年度小额零星采购范围和采购方法

采购范围

采购方法

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

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协议供货和网上商城采购

台式计算机(不包括计算机工作站)、便携式计算机(不包括移动工作站)、平板式微型计算机、传真机、显示设备(指计算机显示器)、投影仪(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打印设备(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指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喷墨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分体壁挂式、分体柜式等民用空调)、电视机、家具用具(仅市级,指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计算机软件指操作系统软件、办公套件、信息安全软件

单品牌竞价采购或自选品牌竞价采购或多品牌竞价采购或商城自主采购

自选品牌竞价采购或多品牌竞价采购

多品牌竞价采购

定点采购

机动车保险服务(仅市级)会议服务

定点自主采购

注:1.本表所述采购金额为预算金额,金额标准中以下不包括所列金额,以上包括所列金额。

2.属于小额零星采购范围内的项目,采购人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依法合理选择公开招标等其他方式实施采购。


津财采〔201740号附件2

  

2018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

供应商入围要求

  

一、生产厂商、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除会议服务项目外,凡生产或提供我市2018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品目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生产厂商(允许境外生产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授权一家国内总代理商,全权代理参加我市2018年度协议供货活动,并附授权书)或服务提供商,经登记备案后,可成为2018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入围生产厂商或服务提供商,生产厂商负责本品牌商品的维护工作以及代理本品牌供应商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代理商资格要求

凡销售我市2018年度协议供货品目范围内的产品,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代理商,应提供与所代理品牌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或针对我市2018年度协议供货项目的授权书,经所代理品牌生产商确认并登记备案后,均可成为2018年度协议供货入围代理商。

三、其他要求

(一)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生产厂商和代理商的入围备案、权限发放等工作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

登记备案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登记备案地点:天津市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146窗口

登记备案联系电话:2453817824538291

登记备案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1231

(二)对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如生产厂商未进行备案,则不接受该品牌代理商的备案。

(三)生产厂商或服务提供商经登记备案后,自动获得本品牌产品或本类别服务的销售资格。

(四)对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内的品目,只有入围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生产厂商及相关代理商才能参与我市协议供货采购活动,并且销售的商品必须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抄送:市财政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8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