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低值耐用品管理工作自查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3-06浏览次数:826

各学院、部、处及直属部门:

为加强低值耐用品管理,根据《天津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要求各部门对2018年度低值耐用品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查范围:201811日至20181231日登记的低值耐用品(因单价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未作固定资产登记的仪器设备和家具)。

    2、结果报送:各部门完成自查工作后应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低值耐用品管理情况自查报告”和“低值耐用品台账”。“自查报告”应包括本部门低值耐用品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本次自查工作的组织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对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内容;“低值耐用品台账”应按照附件格式报送。所报送书面材料应由本部门主管领导和资产管理员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交至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仪器设备资产管理(行政中心331室),同时须将报送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万丽云的网络办公邮箱。

    3、进度安排:各部门于315日之前完成自查工作并报送自查结果,318日至329日学校将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组织抽查,在此期间发现问题将及时向相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相关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按“通知”要求时间报送整改结果。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准确,结合本次自查工作完善本部门资产管理及低值耐用品管理机制及相关管理办法。

各部门在自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仪器设备资产管理科万丽云沟通联系,联系电话:83955311

附件:2018年低值耐用品台账.docx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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