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复印纸集中采购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525

                 

各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近期印发了《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津财采[2020]22号),将复印纸列入了集中采购目录。根据文件规定,自202091日起,复印纸必须进行集中采购。为了规范采购,现将复印纸采购的流程通知如下:

1.以学院(含办公室、实验室、老师个人科研用纸)、部、处及直属部门为单位,做好一个学期的用纸需求,填报《天津工业大学大学复印纸采购需求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送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统一采购。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汇总全校的复印纸采购需求后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采用适当采购方式(包括网上商城、多品牌竞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

2.各单位需在每个学期开学后的前两周内报送采购计划,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原则上每个学期做一次复印纸的统一采购,请各单位务必认真详细做好采购计划。

3.各单位可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复印纸采购链接:http://119.3.240.114/godCategory/web_category.do?fkGodCategoryId=E6F12069-6F16-4CD4-9C14-8745138B7CE9)上自行选择复印纸的品牌型号,建议每个单位采购复印纸的品牌规格尽量统一,以方便采购合同签订及享受更好的售后服务。

4.此前自行采购复印纸尚未进行财务报销的,请务必于91日前完成财务报销手续,逾期财务处将不予报销。

附件:《天津工业大学复印纸采购需求表》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财务处

20208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