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供应商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标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采购工作效率,同时为师生前期调研提供便利,天津工业大学将建立供应商信息库。该信息库仅供学校师生与供应商联系进行设备或项目调研使用,不作为学校政府采购项目准入条件。凡可为我校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合法中外供应商均可申请加入学校供应商信息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近三年内的经营行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外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中央、地方政府批准进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
(2)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准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
(3)一般应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或具备有效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三年内在我国市场的经营行为没有重大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记录。
二、入库申请材料
1.天津工业大学供应商入库申请表(附件1);
2.产品信息情况表(附件2);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入库的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最近三个月社会保险清单(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可使用互联网版本);
4.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行业许可证和其他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8.生产商自有品牌须提供商标注册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或区域代理商的经销商授权书。
三、入库申请和审核流程
1.供应商申请。供应商将上述入库申请材料扫描件按序号顺序整理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天津工业大学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政府采购中心邮箱:tguzfcgzx@163.com(邮件题目:供应商申请+ 供应商名称)。
2.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入库。供应商提供完整材料并通过审核的,加入天津工业大学供应商信息库,未通过审核的不予入库。
四、供应商信息库的管理
1.该供应商信息库采用动态管理机制,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供应商申报情况定期添加、更新、移除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链;
2.为真实掌握供应商资质变化及信用情况,政府采购中心不定期对已入库供应商进行跟踪考察,实施动态评价,通过登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对供应商的资信情况进行核查。
3.已入库的供应商因注册资金、资质、业务范围变更、迁址、更换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等各类原因,造成供应商信息与入库时所提交材料内容不一致的,应在变更情况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政府采购中心申报,便于及时更新信息;未能主动申报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为保证供应商保质保量按时执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学校用户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做出评价,对于评价为差的,政府采购中心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对差评事实进行确认。
5.对产品(施工)质量高、服务能力强、严格履约且商业信誉好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中心会将其标记为优质供应商。
6.对不能很好地履行合同条款,其产品(施工)质量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学校需求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中心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将其从供应商信息库中移除;待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满足入库条件。
7.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供应商信息库中除名并拉黑,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据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1)属于《天津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供应商禁止行为的;
(2)经权威机构给予处罚、裁决、查处等有关处理的;
(3)在有关刑事案件中涉案的。
联系人: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2-83955042
电子邮件:tguzfcgzx@163.com
办公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行政中心333室
天津工业大学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5月16日